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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投诉

1999-06-14 来源:光明日报 江西 郭志锋 我有话说

去年10月,我骑摩托车时不幸撞破了头盔上的挡风玻璃。次日,在朋友武的陪伴下,到城内一家摩托车配件专卖店调换。当场试了几个,均不合适。店主说:“先放这儿,下次我到广东进货时给你配一个。”我看朋友武认识店主,便留下了头盔。

此后连过两个月,我与朋友武因为工作太忙,常出差,都没有想起拿回头盔。直到今年2月,我才忽然想起,连忙叫上朋友武一同前往,不料店主说:“头盔我们也不知到哪儿去了。”他在店里帮工的妹妹接口说:“这个破头盔,我以为没用了,早扔了。”我一听,急了,忙说:“是你们叫我留下来的,怎么这样不负责任?”店主也许见我一副书生相,竟走上来气势汹汹地说:“你,快点走,别把我惹火了。”我俩盯着他一身的横肉,只好空手而回。

当晚,我把这事给妻一说。妻大怒说:“我们的头盔刚买不久,他们凭什么扔掉?”我说:“几十块钱的事,算了。”妻却执拗不从,要我写信给消协投诉。我以为小题大作,没有搭理。

3月17日,妻再次要我写信投诉。她说:“我问了,这个店主与你朋友只是认识而已。”我这才勉强地拿起了笔,心里却在嘀咕:“3月15日过了,消协会管这种小事么?”

谁知4月初,县消协的同志就给我送来了一顶新头盔。我们自然是说了许多感谢的话。消协的同志很客气,给了我们一张投诉指南卡。当我看到卡上印的“消费者必须增强法制意识,勇于保护自我消费权益”那句话时,脸顿时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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